在美国,每年有一万五百二十七人死于与手枪相关的事件。到目前为止,这一数字远远超过了瑞典、英国和日本等国家的枪支相关死亡人数,后者分别为13人、22人和87人。
数字差异如此之大的原因是什么?后者提到的国家有更严格的枪支管制法律,他们要求裸臂安全课程。这些法律与每年各国发生的涉枪死亡人数有直接关系。也许如果美国采纳其中一些法律,死亡人数就会相应下降。
大约350年前,温斯洛普在1645年的《对普通法院的演讲》(Speech to the General Court)中谈到了这一困境。温斯洛普的两个主要问题是人民的权利到此为止,地方法官的权威从何开始?根据温斯洛普的观点,人天生是邪恶的,如果任其自行其是,他们会变得更坏。因此,权威是必要的。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枪支管制。在美国,人们有“赤裸手臂的权利”,但伴随着这种权利的是责任。作为一个拥有这种权利的美国人,你不能随意向任何人或任何东西开枪。政府应该制定法律来保护他人的权利。
我认为更严格的枪支管制法律和更好的枪支使用教育是必要的。与欧洲邻国相比,美国人没有受到严格的枪支法律监管。在美国,要获得携带手枪的许可证需要几天到几周的时间。然而,在大多数使用手枪犯下的罪行中,枪支甚至没有许可证。需要更多的权力来控制非法处理手枪。在英国,允许用于狩猎的枪支需要签名,说明使用目的和枪支类型。
我还认为,申请枪支许可证的人首先应该接受正确使用、清洁和处理枪支的教育。这将有助于避免任何意外枪击事件的发生。应该让他们了解有关处理枪支的所有法律。
对一些人来说,这似乎很严重。但正如我之前所说,这些更严格的法律确实影响了美国和欧洲在手枪相关死亡人数上的差异。
在这些关于枪支管制的争议性问题中,我认为美国应该有更严格的枪支获取法。如果一名罪犯因涉枪犯罪被定罪,他就不能购买枪支。对于一般人来说,如果一个人想买枪,他应该有一个完整的背景调查,参加课程,并通过考试,以证明你有能力使用这样危险的设备,比如枪支。
就像温斯洛普在人民权利和当局之间的冲突中挣扎一样,我们今天也有同样的斗争。赤手空拳的权利以及与之相伴随的责任只是我们作为美国公民今天不得不面对的众多斗争之一。如果有一个更好的持枪审查程序,1969年洛克港大屠杀可能就不会发生了。